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能 公告编号:2026-08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采购储能产品,并签署《采购框架合同》,预计关联交易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35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6%。
2、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同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3、因万向一二三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 85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由万向集团公司持股 63.13%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39,248.67
净资产 1,294,975.81
营业收入 260,259.83
净利润 18,094.03
注:万向一二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4、万向一二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乙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单位:RMB
产品 含税单价 不含税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规格 (元/Wh) 价(元/Wh)
1 储能电池舱 5MWh 套 100 0.467 0.413 以订单为准
1、以上价格为基准价。当设备原材料碳酸锂、电解铜、电解液、锂电池铝箔、
备注
隔膜等价格变动达 10%的,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价格。
2、以上价格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若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应按调整后最
新税率的金额调整相应的支付款项,即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增值税率调整
的影响。
2、采购订单
双方同意本合同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执行,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具体每次采购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以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向乙方所发的《采购订单》为准。
3、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在满足电池舱技术规范书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前提下,公司在规定截止时间收到 6家公司的报价,其中万向一二三为公司关联方,其他 5 家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考虑价格、性能要求、运维服务等因素,选择价格最低的万向一二三进行采购,预计关联交易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350.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储能电站建设对电芯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及热管理精度要求高。万向一二三在储能设备行业拥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其电芯使用寿命长,具有较精准的异常温度检测与自适应热管理系统,其产品性能指标满足公司项目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建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与预计年内新项目的部分需求,属于正常业务往来,选择万向一二三作为设备供应商亦有利于供货和后续运维工作。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3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后,本着勤勉尽责态度,基于谨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八、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年3月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在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后,本着勤勉尽责态度,基于谨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框架性合同,具体交易金额以后续实际签订的订单及执行情况为准。鉴于目前产品处于涨价趋势,在满足公司现有项目需求的情况下,合同约定产品数量也包含了后续拟开发项目的部分需求,不代表公司目前实际业务规模及未来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