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2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44,297,589,798.86 元,加上 202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6,954,431,875.81 元,减去提
取盈余公积680,797,165.36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3,412,477,663.18元,2024 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158,746,846.13 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总股本 9,914,086,0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95 元(含
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 2,924,655,387.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24,655,387.7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24,655,387.70 3,412,477,663.18 2,341,414,868.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21,363,897.24 11,327,463,013.15 7,798,785,367.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2,846,021,500.4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158,746,846.1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78,547,919.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815,870,759.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678,547,919.0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
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8,678,547,919.00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兼顾考虑了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6.77 亿元、人民
币 39.95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56%、1.92%,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度审计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