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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济柴: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0-21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石油济柴 公告编号:2010-033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0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 年10
    月1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 号公司办公楼319 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姜小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人,代表股数195,555,9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1%。其中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73,569,97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60.36%。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21,986,0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5%。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
    票。
    (二) 由于本次全部提案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石油集
    团济柴动力总厂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未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032,454股。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62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8.24%;反对399,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74%;弃权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子
    议案:
    (1)交易对方;
    (2)交易标的;
    (3)交易标的定价;
    (4)对价支付方案;
    (5)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6)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7)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公司分别和宝鸡石油钢管厂、宝鸡石油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66,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7.54%;反对394,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71%;弃权17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74%。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5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7.50%;反对359,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56%;弃权21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94%。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5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0%;反对359,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56%;弃权21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94%。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5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7.51%;反对359,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56%;弃权21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2,45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7.51%;反对358,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56%;弃权21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94%。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波涛、郭永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详见2010 年
    10 月21 日《巨潮资讯》网站)
    六、备查文件: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