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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5 深市 ST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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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1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裁定批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762,979,719 股,以现有总股本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427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024,512,974 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787,492,693 股。转增股票的用途具体如下:

  1.对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调整

  转增股票中,对应向现任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的 334,098,698 股股票,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其中 24,881,142 股股票,用于解决关联担保事项,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关于以股抵债部分的规定,用于向关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清偿,不向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重整方案披露之日(即 2025 年10 月 11 日)后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其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公司《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规定的该项出资
人权益调整事项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2)剩余 309,217,556 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公司债务。

  2.对其他出资人的权益调整

  转增股票中,对应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 690,414,276 股股票,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其中 51,416,829 股股票,将在后续《重整计划》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以届时选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股东登记情况,按其他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配该等股票,若出现分配股票数量非整数的情形,则对该等股票数量按照“退一法”取整数处理,即舍去股票数量小数点后的数字,按整数确定可分配的股票数量;

  (2)剩余 638,997,447 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公司债务。

  前述股票中,861,696,863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认购的股份中 148,696,863 股用于解决关联担保事项;86,518,140 股用于抵偿奥园美谷的非关联担保债务。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公司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