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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5 深市 ST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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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2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预重整程序最终能否完成及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和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美谷,
证券代码:000615)于 2025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和 4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对 2024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形。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除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
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就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函告公司,前期披露的拟处置其持有公司股份以尽快解决公司经营困境事项,截至函告日,相关事宜尚处于洽谈阶段,未有实质性进展。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8、公司临时管理人就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函告公司,截至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共有 40 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目前,临时管理人正在法院监督和指导下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继续推进债权审查、审计及评估、投资人遴选等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
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 2023 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情形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和《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也可能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以上第 2 项至第 5 项所述情形同时存在,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会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 9.8.2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8、因相关债务逾期事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已申请强制执行,其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主营板块业务正常;金环绿纤何时复产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排除未来仍无法清偿到期金融机构债务的情形,是否因此会引起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
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资管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奥园科星和公司等被告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分别获得法院受理,信达资管后续是否因相关案件继续对奥园科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171,998,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 171,998,610 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10 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同时已有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最终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