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10 深市 西安旅游


首页 公告 西安旅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西安旅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西安旅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3-09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3,169,254.1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92,923,641.59 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69,754,387.46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该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总数不少于该三个年度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数额的30%。”公司 2020 年度以 236,747,9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840,974.81(含税);由于母公司 2020年至 2022 年近三年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63,700,515.04元,故 2022年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