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07—024号
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西安东门外招商局广场2-5层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调整经营结构,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出资购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78号的招商局广场2-5层房产。该资产收购项目已经2007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380万元,购买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招商局广场招商局大厦裙楼二、三、四、五层10202、10301、10401、10501号的房产。该房产位于西安市东门东关正街78号,建筑面积11570.89平方米。房产权属清楚,权属证明齐全,无抵押、质押、查封等设定它项权利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欲购买的房产由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南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蒋秀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市场营销策划、市场研究策划;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金融、基金、证券、期货除外)。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2077168-A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9077044-7
该公司股东为蒋秀琳、范铁锁、芦志换3人。
本公司与该公司及上述3位自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07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10.32万元,净资产4948.1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评估结果
1、欲购买房产状况:
公司欲购买的招商局大厦裙楼二、三、四、五层10202、10301、10401、10501号房,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78号,建筑面积共11570.8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864.39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706.50平方米)。其中:
二层10202号房,建筑面积1978.06平方米,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为商业,房产证编号:西房权碑林区字第1125108015III-76-2-10202-1号;
三层10301号房,建筑面积3197.61平方米,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为商业,房产证编号:西房权碑林区字第1125108015III-76-2-10301-1号;
四层10401号房,建筑面积3197.61平方米,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为商业,房产证编号:西房权碑林区字第1125108015III-76-2-10401-1号;
五层10501号房,建筑面积3197.61平方米,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为商业,房产证编号:西房权碑林区字第1125108015III-76-2-10501-1号。
该四宗房产现所有权人均为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产证填发日期均为2007年2月13日,产权来源为买受。
2007年5月29日,经查询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该四项房产均无查封信息、无抵押信息。该四宗房产在结构上内部互相连通,对外相对独立,在招商局大厦一层有独立的门厅(面向东关正街)和通道,基础设施、设备及公用配套状况如下: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楼层高度:4.2米;
户外、侧、后墙面:高级釉面砖;
户外窗:铝合金窗;
户外墙面:水泥抹灰、找平;
户内天棚:无吊顶;
上下水管道接至每层竖向总开关;
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系统及裙楼监控设施完好;
预留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接口;
每层配有二个独立的水表总表,三个IC卡电表总表,每层电力容量为86KVA;
商业裙楼配有的空调机组及楼层间风管完好,制冷、制热符合正常运行标准;
房产区域内有客用直梯2部(天津奥迪斯,1至5楼),客用上下扶梯共8部(上海三菱,每层两部),货用直梯2部(其中1部公用),运行正常,并已通过管理部门最近一次的检验;
房产所在招商局大厦配有备用发电机,以用于楼宇公共区域照明、电梯、消防等应急设施。
2、房产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欲购买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西安东门外招商局广场2-5层房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宇评报字(2007)第2053号]。
根据评估结果,截止2007年5月30日,该四宗房产资产评估价值为56,847,782.57元,折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913元。
四、交易价格的确定及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欲购买的该部分共计11570.89平方米的房产所属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和住宅综合用地,房产按照商业用途设计、建造,配套设施齐全,土地使用年限七十年,已使用十三年,尚余五十七年。房产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未来规划主要为住宅和商业,人流集中,商业环境日趋成熟。房产未来增值潜力较大,房产用途符合我公司主业发展的需求。投资购买该部分房产,有利于公司调整主业经营结构、扩大主业规模、提高主业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结果,结合该部分房产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经公司与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总额为5380万元,低于评估价5684.8万元约304万元,折合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650元。经过协商,双方确定的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付款分四期进行,具体为:
⑴、房地产买卖契约书生效备案之日,我公司支付房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伍佰叁拾捌万元整;
⑵、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且我公司和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清各自应承担的交易应缴税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房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肆万元整;
⑶、我公司取得变更后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房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万元整;
⑷、自我公司取得变更后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剩余的10%的房款,即人民币伍佰叁拾捌万元整。
2、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时将房屋的全部权利证书一并交付我公司保管。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共同申请办理全部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并向登记机关递交办理房产变更的全部文件资料。
3、房产买卖交易手续费由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契税由我公司承担,工本费由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其他税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并缴纳。
4、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我公司的协助下,做好所交易房屋的交接工作,协调房屋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使我公司享有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房产原所有人所享有的物业管理、公共设施、配套设施方面的权利。
5、交易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我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商业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建筑结构合理,基础配套齐全,可用于经营餐饮、娱乐、商场、超市等,公司购买该项商业房产后将用于房产租赁或自营。
本次资产收购项目完成以后,公司固定资产增加5380万元,可用于主业经营的场所增加,公司现金资产减少5380万元。
本次资产收购项目已经2007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协议于2007年6月8日签署。
六、备查文件
1、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登记卡
2、西安东门外招商局广场2-5层房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宇评报字(2007)第2053号)
3、公司与陕西晟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书》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