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通燃气 股票代码 0005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郑蜀闽 宋晓萌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电话 028-68539558 028-68539558
电子信箱 db_dtrq@163.com sccd000593@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8,837,533.35 513,042,069.46 3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134,796.21 7,240,602.98 136.6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345,390.18 7,147,410.16 128.6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662,776.29 48,029,733.37 -7.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 0.020 1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 0.020 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 0.75% 增加 0.9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02,537,535.02 2,101,925,820.46 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18,767,462.20 1,002,076,140.93 1.6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33,444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32.00% 114,761,828 质押 91,800,000
法人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质押 38,540,000
法人 11.31% 40,544,528 冻结
40,544,528
李朝波 境内自然人 1.55% 5,567,60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9% 2,827,40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程东海 境内自然人 0.45% 1,600,00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3% 1,540,000
陈蓉章 境内自然人 0.33% 1,174,512
于文奇 境内自然人 0.27% 980,000
杨宏鸣 境内自然人 0.24% 844,700
毛美飞 境内自然人 0.23% 820,000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程东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00,00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用证券账户持有 9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00,000 股。公司股东于文
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80,00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
有 8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980,000 股。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544,5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1%,其中:①柜台质押 38,540,000 股。38,540,000 股股份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
止,目前尚未解冻。②冻结 40,544,528 股。其中:司法冻结 2,004,528 股,系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004,528 股,
解冻日 2023 年 10 月 15 日;司法再冻结 38,540,000 股,其中: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1,170,000 股,解冻日 2023
年 12 月 3 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冻结 746,926 股,其中 162,916 股解冻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162,916 股解冻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421,094 股解冻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16,623,074 股,解冻
日 2024 年 4 月 14 日。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通集团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 99,361,236 股(冻结深度包括原股+红股+红利),其中: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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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3,648,611 股(委托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轮候期限 3 年),天津市和平区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 1,541,347 股(其中:610,301 股委托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轮候期限 3 年,931,046 股委托日 2021 年 5 月 20
日/轮候期限 3 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77,089,138 股(2 笔各 38,544,569 股委托日 2021 年 6 月 7 日/轮候
期限 3 年),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16,623,074 股(委托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轮候期限 3 年),天津市南开区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 212,606 股(委托日 2021 年 7 月 7 日/轮候期限 3 年),天津市河东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