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0-15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 年 7 月,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艳芸女士、独立董事董舟江先生、
独立董事崔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上述三人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 2002 年 7 月 25 日、2020
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2020-148)。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通过,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皓辉先生、刘新波先生、徐诗明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为止。
黄皓辉先生、刘新波先生、徐诗明先生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黄皓辉先生、刘新波先生、徐诗明先生三人
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皓辉先生简历
黄皓辉先生,1957 年生,毕业于暨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师职称。1978
年 9 月加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1978 年 12 月至 1981.12 月中行兑换科;1981
年 12 月至 1982 年 5 月会计科;1982 年 5 月至 1984 年 8 月沙头角中行;1984
年 8 月至 1988 年 1 月储蓄处;1988 年 1 月至 1988 年 10 月信用卡处;198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1 月信贷统计处;1992 年至今任国际融资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皓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皓辉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皓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新波先生简历
刘新波先生,1967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12 月,吉林市建筑设计院二所从事建筑结构设计;1996 年至
2000 年,于日本东京都市开发研究中心学习深造(工民建方向);2001 年至 2010年,任北京鼎新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新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新波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新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诗明先生简历
徐诗明先生,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8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湖北省潜江市银河棉花有限公司(原国营总口农场棉花轧花厂)主管会
计、财务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深圳市新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博建达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徐诗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诗明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诗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