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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启迪科技大厦 D 座 2503。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64,124,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14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6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4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37,479,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5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10,251,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10,206,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76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子凡律师、李子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63,87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7%;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4%;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0,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26%;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2%;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63,87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7%;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4%;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0,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26%;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2%;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3、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 63,875,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2%;

  反对 24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7%;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2,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0%;

  反对 24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5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3,875,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2%;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4%;

  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2,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0%;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2%;

  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5、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 63,875,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2%;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4%;

  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002,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0%;
  反对 24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2%;

  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子凡、李子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