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利润分配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9,533,740.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4,768,422.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15,523,124,882.77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2,572,820,128.71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96,986,29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25,000,000股)后的股份数量(971,986,2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787,663.70元(含税)。
4、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88,624,648.16元(其中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13,836,984.46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2%。
(二)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88,624,648.16 971,986,293.00 97,757,979.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148,77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59,533,740.63 1,837,291,259.68 118,819,836.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523,124,882.7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572,820,128.7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158,368,920.4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148,777.7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05,214,945.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159,517,698.2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