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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粤宏远A: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3-02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 年 4 月 25 日在
 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
 会议由周明轩董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选任周明轩董事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祝福冬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高香林、董事周明轩为成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高香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祝福冬、董事周明轩为成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祝福冬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高香林、董事王连莹为成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高香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祝福冬、董事黄懿为成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并同意,续聘周明轩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总经理 职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周明轩回避表决。

    七.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续聘鄢国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鄢国根回避表决。


    八.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续聘黄懿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 经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黄懿回避表决。

    九.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续聘鄢国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鄢国根回避表决。

    以上,董事长任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任期、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一届 董事会届期一致,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期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简历

    周明轩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物理系,硕士研
究生,曾任职于青海师范大学物理系;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开始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 万股。

    鄢国根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 年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大学,大
专学历,工业管理工程专业,会计师。1996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鄢国根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 万股。(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769-22412655,传真 0769-22412655,电子邮箱 0573@21cn.com,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 16 楼;邮编 523087。)

    黄懿女士,1974 年 3 月出生,中山大学本科,英国威尔士大学 MBA,经济师。1995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秘书、秘书室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办主任。黄懿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 万股。

    周明轩、鄢国根、黄懿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工作,除本公司外最近
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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