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5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15: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87 人,代表股份 933,645,22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4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84,583,26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12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6 人,代表股份 549,061,95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7.3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4 人,代表股份 183,128,5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4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7,7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5 人,代表股份 183,090,81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4387%。
8.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 以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1 益智总表决情况:同意 926,942,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6,425,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98%;
1.02 陈国祥总表决情况:同意 809,16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7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6,590,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96%。
益智、陈国祥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小玉、陈培玉就本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