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25-05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结合工商备案登记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具体要求对公司原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办公室,周勇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同时也修订部分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经办人员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版本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仅涉及“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以及仅涉及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等条款在以下表格中不再单独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的合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
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
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改委〔1992〕30 号文批准,
公司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改委(1992)30 号文批准, 以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市场以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工商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50000020313093X8。
用代码为:9150000020313093X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 11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 112 号文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 万股,于 1994 年 4 月 8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 万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于 199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CHONGQING SANXIA PAINTSCO.,LTD 中文全称: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ONGQING SANXIA PAINTS CO.,LTD.
第七条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
定,在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
展党的活动。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
部分,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
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
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
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
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
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
具体化。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 --
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进入党委领导班子。
--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售(仅本企业制造)油漆。制造、销售涂料及合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制品,销售金属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品及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橡胶制品、 件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化工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工程防腐、室内外装饰 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
装修工程。 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
学原料制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