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8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4 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口
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3,412,261.43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64,373.81 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 70,747,887.62 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65,448,204.55 元。
经公司 200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
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 2008 年 6 月 1 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
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 -34,443,271.97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25,575,345.58 元。截止 2024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 666,575,876.23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 497,143,860.38 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
分 配 。扣 除 上 述 因 素 影 响 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96,323,233.20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68,304,344.17 元。
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26,643,738.09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
积 2,664,373.81 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 23,979,364.28 元,报告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2,720,671.97 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收益为 1,910,200.00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 1,432,650.00 元。截止 2024 年末,
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 567,812,712.69 元,扣除
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
424,918,734.52 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
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2,546,714.28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801,937.45 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相
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
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4 年度的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355,500,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043 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28,653.66 元,占合
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 10.52%。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等原因出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128,653.66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412,261.43 -848,292,259.15 -305,981,271.0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65,448,204.5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32,720,671.97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128,653.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60,287,089.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0,128,653.6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128,653.66 元,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
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
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
资价值。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