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绿发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债券代码:524531 债券简称:25 绿电 G1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 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王府井绿发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礼士胡同 1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4 人,代表股份 1,441,756,6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19,109,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22,647,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9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3 人,代表股份 23,847,04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22,647,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95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0,361,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3%;
反对 1,20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弃权 1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510%;反对 1,20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47%;弃权 1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7,143,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4%;
反对 14,39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3%;弃权2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33,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12%;反对 14,39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558%;弃权 2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祯、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