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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1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飚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33,945,16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7.2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
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6,700,16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5.9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244,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41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157,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596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746,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0%;
反对 3,145,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1%;弃权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941%;反对 3,145,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7549%;弃权 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745,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19%;
反对 3,145,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1%;弃权5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921%;反对 3,145,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7549%;弃权 5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31,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7%;
反对 3,03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7%;弃权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44,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01%;反对 3,03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0193%;弃权 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0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09%;
反对 3,058,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9%;弃权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1,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110%;反对 3,058,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1777%;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38,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6%;
反对 3,02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9%;弃权8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0,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010%;反对 3,02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9369%;弃权 8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向粤桥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55,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8%;
反对 4,58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44%;弃权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34%;反对 4,58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2802%;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向农牧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417,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41%;
反对 4,428,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1%;弃权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9,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76%;反对 4,428,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2160%;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向畜禽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383,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1%;
反对 4,46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1%;弃权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6,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65%;反对 4,46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4370%;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向南海种禽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66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84%;
反对 5,18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8%;弃权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5,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51%;反对 5,18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1884%;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文琳、孙健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