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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1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由董事长李小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议,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25 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11,831,650.4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回购股数预计)。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出报告,董事会同意前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体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平,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着审慎经营、
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结合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金融工具清查和减
值测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合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7,891,988.09 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着审慎经营、
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结合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合同资产、无
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减值测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0,102,556.54 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同意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
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
值 118,176,146.39 元,累计折旧 101,180,496.15 元,减值准备 5,034,920.17
元,账面价值 11,960,730.07 元;另固定资产清理 589,855.43 元,合计资产价值 12,550,585.50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4,321,047.11 元,净损失8,229,538.39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联董事李小东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汤有道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和荣先生、汤申杰先生、章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首席合规官评价结果的议案》

  为持续强化合规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合规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根据公司《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首席合规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首席合规官评价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
易业务,交易发生额不超过 22.22 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 1 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 8 亿元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 8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平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