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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证券代码:000509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08,333,333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8 元/股,定价依据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8、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8,333,333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宏泰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208,333,333 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26%。

  9、本次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宏泰集团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宏泰集团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宏泰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批准宏泰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12、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五节“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1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关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应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目 录


公司声明......1
目 录......5
释 义......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1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1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3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3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13

  八、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4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4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6

  一、基本情况......16

  二、股权控制关系......16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16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16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情况

  ......17

  六、本次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17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8

  八、认购资金来源情况......18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19

  一、协议主体......19


  二、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方案......19

  三、生效条件......20

  四、违约责任......2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3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2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5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

  响......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2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2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8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31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31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34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35
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38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3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40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41
  四、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的承诺......42

                    释 义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塑控股、公司、本公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本预案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对象发行股票
宏泰集团、认购对象、 指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湖北资管              指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玑智谷              指  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

董事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su Holdings Co.,Ltd.

成立日期          1990-10-18

注册资本          107,312.80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建安

注册地址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