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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成都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及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9】第14-000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9,103,969.12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20,897.01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81,792,577.82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2018年度无利润可分配,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意见,公司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两项费用均不含审计中必要的差旅费等支出)。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审计相关的合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4-00088号);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