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
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80,413,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94,483,0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990,814.4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年 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697,219,277.13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13,516,432.5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782,492,273.36
减:本期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注) 85,272,996.2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697,219,277.1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余额 450,000,000.00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0.00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97,155.4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3,516,432.53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85,272,996.23 元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9,174,709.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此基础上,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变更“三医数
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健康服务一体
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此次变更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募
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的实施 拟调整后的实施主体
主体
医保一体化综合 国新有限 国新有限
服务平台
三医数字化 医疗质量与运营
1 服务体系建 管控平台 国新有限 国新有限
设项目
医药行业数字化 北京海协 国新有限
服务平台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国新有限 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益康”)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国新有限 国新有限、国新益康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国新有限 国新有限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国新有限 国新有限、北京海协、国新益康
基于上述主体变更情况,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对原募投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注销,并以变更过后的募投主体名义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国新有限、北京海协、国新益康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
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 注销 2 个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开户行 注销的账号 备注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4 年 8 月
1 建设项目-医药行业数 北京海协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27471410188 5 日销户
字化服务平台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 国新有限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21450013 2024 年 8 月
项目 司燕京支行 8370651 13 日销户
2. 新开立 5 个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4 年 7 月
1 设项目-医药行业数字 国新有限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08747610001 30 日开户
化服务平台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 国新益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933894001593 2024 年 7 月
目 司燕京支行 96944 26 日开户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国新益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933894001594 2024 年 7 月
项目 司燕京支行 07819 26 日开户
4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北京海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280100100302395 2024 年 7 月
司北京首体支行 26 日开户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国新益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280100100302421 2024 年 7 月
司北京首体支行 26 日开户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其他 合计
1 国新健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