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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1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提名李永华、袁洪泉、姜开宏、王东兴、松敏、刘英杰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提名
孙娜、白彦、孙洁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三、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在参考行业及地区收入情况后,拟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及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12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款,每次提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六、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
款,每次提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七、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款,每次提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