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山东高速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通汇”)转让山高投资所持有的公司
202,429,9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8%。
2、公司于近日收到山高投资通知,山高投资与山东通汇股份协议转让事项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山东通汇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粤高速A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山高投资与山东通汇于2025年11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高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02,429,927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
让给山东通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交易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过户股份数量202,429,927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通汇持有公司股份202,429,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方山高投资和受让方山东通汇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高投资 202,429,927 9.68% 0 0.00%
山东通汇 0 0.00% 202,429,927 9.68%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山东通汇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粤高速A股份。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