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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6年 1 月 20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姚建华先生、王正明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姚建华先生、王正明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融资规模核准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在不超过 30 亿元的规模内申请融资贷款,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方式: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承兑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核准额度范围内做出以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的决定,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署《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有序推进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赣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关联方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建设”)为中标施工单位之一。同意公用赣锋与城投建设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就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交易金额为 2,905.61 万元。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巍先生、商海彬先
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下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协同,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的 200 万股股份,
认购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为最终基准价(定价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
最终认购价格以当日摘牌结果为准。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巍先生、商海彬先
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参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 16,757.31 万元,其中: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 16,069.33 万元;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 675.38 万元;与南京公用住工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 12.60 万元。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巍先生、商海彬先
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嘉毅先生兼任公司安全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2 月 6 日 14:30 在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
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
个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

  姚建华:男,1967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
师。曾任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城建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南京市城建集团企业综合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厂长);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兼任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厂长);南京市城建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任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厂长);南京市城建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南京市城建集团副总经济师、南京市城建集团企业管理部调研员。同时,还曾先后兼任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智慧停车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城建环保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董事。现任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正明:男,1984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工商
管理硕士。曾任夏新电子部门总监、瑞祺电子(夏新电子内部创业)联合创始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新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副主任、博瑞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京东集团-京东科技数字城市群副总裁。现任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紫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百杰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姚建华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正明先生除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南京市紫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建华先生、王正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安全总监

  徐嘉毅:男,1984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花样年
集团江苏公司总经理、公司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嘉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