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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渤海租赁: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11
              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北京宏源大厦 10 层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副董事长张灿先生、董事刘璐先生、冯俊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刘超先生共 6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4.审议并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
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1,291 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亏损 529,278 千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2,481,046 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64,522 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
十六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同时,鉴于公司 2020年至 2022 年受航空业市场波动、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发生较大金额亏损,2023 年度虽然实现近年来首次扭亏为盈,但境内流动性仍较为紧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租赁主业,以创造经济效益为核心,抢抓机遇提振业绩,妥善化解短期流动性压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 2023 年 度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受公司控
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或为公司合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28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为公司过
去十二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50,4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贷款不超过 151 亿元,美元贷款不超过 118 亿美元。其中,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贷款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元或等值外币;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 SPV)贷款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贷款不超过 28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贷款合计不超过 2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Avolon HoldingsLimited(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贷款合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的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融资、应收租金权益质押贷款融资、信用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票据融资、境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券融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短期融资券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公募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融资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单笔金额超过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贷款,公司将根据贷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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