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激励
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东旭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
个月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4、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东旭光电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旭光电A股股票。
5、东旭光电根据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累计不超过342万股,占东旭光电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13%。其中首期授予308
万股,占东旭光电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11%,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总数的
90.06%;预留34万股,占东旭光电已发行股本的0.02%,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总数的9.94%。
6、预留的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应在本计划首期
授予日次日起12个月内进行授予,到期未授予的额度不再授予。预留部分的授
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
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
露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7、首期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8元,为本计划公告
前20个交易日东旭光电A股股票交易均价7.75元的50%。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
性股票时,应按授予价格支付股票认购款。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股份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
20个交易日东旭光电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
8、限制性股票自东旭光电向激励对象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
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解
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
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
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
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
销。
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解锁比例 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7亿元;
第一批于授予日12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8亿 元;
个月后至24个月 2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内解锁
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4亿元;
第二批于授予日24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1亿
个月后至36个月 元; 40%
内解锁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2016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
第三批于授予日36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亿
个月后至48个月 元; 40%
内解锁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
备注:上表财务数据均为审计后财务数据。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4亿元;
第一批于授予日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1亿
12个月后至24个 元; 50%
月内解锁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5元;
第二批于授予日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亿
24个月后至36个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