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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4

英特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业务。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18.66亿元,同比上升0.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8.04万元,同比下降17.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87亿元,同比上升4.58%(前述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业务收入及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业务的在手订单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极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英特集团,股票代码:000411)连续 3 个交易日(8 月 11 日、
8 月 12 日、8 月 13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
项,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687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8 月 11 日披露的《浙江英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目前,可转债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经控股股东回函确认,除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3、有关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快报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经营及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相关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业务;2020年1-6月公司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业务收入约为9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0.0076%,同时目前公司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业务的在手订单金额极小,均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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