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0404 深市 长虹华意


首页 公告 长虹华意:回购股份报告书

长虹华意: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3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5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3,157.8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578.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
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书面回函于
2025 年 5 月 8 日起,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
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 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此次回购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转让或者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6 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为 9.8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贷款,其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下属分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61.2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4.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8 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0.6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30,000 万元(含)的,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 15,000 万元(含)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可以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即回购期限自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 9.8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

          锁定,以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7,732    0.47%      18,573,854    2.67%      33,879,977    4.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2,728,247    99.53%    677,422,125    97.33%    662,116,002    95.13%

    股份总数          695,995,979  100.00%    695,995,979  100.00%    695,995,979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2.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3.回购前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董监高任期内每年 75%限售 2,170,807 股及董监高因获授 2021-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承诺锁定 1,096,925 股。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1,514,2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1,646 万元,流动资产

          1,139,904 万元,负债总额 958,567 万元,货币资金 526,483 万元,公司资产负

          债率 63.30%。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30,00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98%、7.12%、2.63%。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

          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