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5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7 年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其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履约服务评价结果合格。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资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
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0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02 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丽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小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根据房地产行业外部环境、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审计人员投入确定,审计工作范围及审计收费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计工作范围
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2)审计收费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收费金额为 303 万
元,同 2024 年度保持一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1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 303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1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5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