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4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下称“本次回购”)。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对本次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75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相应的回购数量由不少于33,333,333股调整为不少于33,898,305股。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方案,并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报告书》。
二、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0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现有总股本7,997,238,556股,扣除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1,898,000股,对本公司现有可予分配股份7,985,340,556股(其中A股股份6,042,300,556股,H股股份1,943,040,000股)之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决议直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现对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4.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57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4.75-0.18=14.57元/股。
(二)回购数量的调整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4.57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相应的回购数量由不少于33,898,305股调整为不少于34,317,089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总金额÷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 亿÷14.57元/股=34,317,089股(股数取整,小数点后尾数忽略)。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7元/股条件下,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少于34,317,08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3%以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