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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国际实业: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3-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金额为 9,800 万元,借款利率不变。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杆塔”)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展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介绍

    1、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期限

    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大杆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
为中大杆塔提供借款总额度 10,000 万元,双方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协议签订后 12 个月,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2022年6月17日控股子公司中大杆塔已归还借款本金200万元,
此次借款余额为 9,800 万元。根据中大杆塔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决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剩余 9,800万元借款展期12个月,
本金展期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展期期间,原借款利率不变,按年化
利率 6%计息,借款本息于展期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支付。

    2、风险防范措施

    中大杆塔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中大杆塔持股 20%股东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领建材”)为本次借款展期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30195721X7

    法定代表人:周抗抗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2 日

    住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北侧、270 省道东侧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电线、电缆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80%股权,苏领建材持有 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973.52
万元,净资产 41,795.96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452.11 万
元,净利润 8,313.86 万元。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2023 年子公司中大杆塔加大经营力度,光伏支架等杆塔产品业
务拓展力度较大,2023 年一季度在手订单较上年同期增加 50%以上,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对资金需求较大,为支持子公司中大杆塔业务发展,公司作出对前期借款予以展期的决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中大杆塔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展期风险可控。此次借款展期,利于中大杆塔开展光伏支架、电力铁塔等主营产品的生产、销售,实现更好收益。中大杆塔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展期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能够进一步地支持其产业运营,是合理、必要、公允的,且对公司的自身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预期金额

    2022 年 11 月 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另向中大杆塔提供借款 2,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对中大杆塔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1,800 万元,
无逾期金额,无对外财务资助。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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