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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6-00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以现场加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材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5 名,实际出
席的董事 15 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75,770,137 股为基数,全年拟每 10 股派发 1.6 元现金红利(含
税),预计分配红利 124,123,221.92 元,占 2025 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40%。其中,2025 年中期实际已按每 10 股 0.63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
利,分配红利 48,873,512.00 元。本次末期拟每 10 股派发 0.97 元现金红利(含
税),预计分配红利 75,249,703.29 元。2025 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顺畅和保证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历年的授信额度申请及使用情况,经与有关银行协商,2026 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 36.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题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2.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3.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叁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4. 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5.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6. 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7.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伍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8. 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9.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10.公司向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贰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各类融资。

  1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贰亿叁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担保方式:关联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各类融资。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发生的债务将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偿还。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负责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使用的有关事宜,并可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灵活选择贷款币种及进行相应的外汇汇率或利率锁定工作。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已回避表决。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6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购买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15590 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直升机租赁服务,2026 年预计金额为 15590 万元。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及业务拓展需要,落实公司机队更新计划。鉴于未来具体引进项目的时间、机型及规模尚需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明确,为提前建立合作通道、明确合作原则,公司拟与华融金租签署框架协议。

  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修改条款对比如下:


 章节情况              修改前的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内

            部审计监督力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完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  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内部审计工作,保
            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  证和促进内部审计作用发挥,根据《中华人
            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子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信海直及所属各级
第一章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及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