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而确定。
一、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广东公司”)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了《战略合
作协议》,双方基于战略合作关系,拟开展在新能源项目投资、售电、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增长,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天国
注册资本:8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塘桥西路 22 号 C 栋 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广核广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广核广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基于,甲方在新能源技术、项目运营及装备研发领域的优势,以及乙方在本地资源整合、能源终端服务运营领域的基础,双方聚焦以下领域开展协同合作:
1、海上风电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合作
双方共同探索在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参与广东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共同打造区域性清洁能源示范工程。
2、新能源产品与信创产品供应链合作
双方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在新能源装备、信创服务器、智能终端及绿色能源系统集成等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协作机制。
3、虚拟电厂、售电、绿电、绿证业务合作
双方共同努力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并择机开展虚拟电厂合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乙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开展售电、绿电、绿证、虚拟电厂等业务合作。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资源与优势,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协同发展路径;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打造大湾区一流综合能源运营商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依据,除保密条款外,双方互不依据本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