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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0 深市 天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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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1 月 21 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市前海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前海地产”)向其参股公司深圳市振业天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天发”)提供 42,744.51 万元借款。详情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5 年 6 月,公司全资公司天健前海地产与深圳市建辰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等联合竞得深圳市光明区 A509-0074 地块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
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9)。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开展,满足项目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根据三方签订的《深圳市振业天发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管控协议》相关约定,天健前海地产公司按照 30%股权比例向振业天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744.51 万元的财务资助,其中35,820 万元地价款和 1,824.51 万元契税、印花税不计息,5,1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 LPR3%,期限不超过该笔借款发放之日起 3 年。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业天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NM9CN2M

  (三)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四)法定代表人:毛中义

  (五)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六)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光电北路18 号金新农大厦 1317

  (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股权结构

  深圳市前海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0%、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深圳市建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主要财务数据

  振业天发为 2025 年新成立的合资公司,2025 年 12 月总资产
215,541.20 万元,净资产 79,954.1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91%,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45.90 万元。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振业天发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十)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公司天健前海地产持有振业天发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振业天发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十一)振业天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振业天发其他两名股东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对外披露的《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5-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振业天发其他两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健前海地产为振业天发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42,744.51 万元,其中 35,820 万元地价款和 1,824.51 万元契税、印花税不计息,5,1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 LPR3%,期限自发放贷款之日起 3 年内。振业天发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款项,不得利用资助资金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积极关注振业天发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强对振业天发的风险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天健前海地产及振业天发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振业天发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振业天发业务开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整体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93,212.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6.3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