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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施工及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55 亿
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5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2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致同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