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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天健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叶旺春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向德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晓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集团母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 86,851.78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计提至注册资本 50%为限),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516.32万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现金股利 59,793.45万元及 2023年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13,490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78,084.65 万元。

  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868,545,4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46,713.64万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 1,527 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商品房按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 113.6 亿元。银行综
合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主业。在总授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各银行和各申请单位的额度可合理调节。
  2.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13.6 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8.3 亿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140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0 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0 亿
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郑晓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同意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李锋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李锋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张明哨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

  相关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锋先生 1974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人力资源处处长、深圳市天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 3 月起,任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李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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