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15:30 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陈繁华、
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3 人、高管 3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报告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4 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3,039,612.74 元;本公司(母公司)2024 年度共实现净
利润 417,701,203.59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5,009,582,205.6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80,436,337.97 元。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50,769,50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246,092,341.08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5.55%。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稳步推进并执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目标实现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审计制度体系、精准开展专项审计、深化投资闭环管理等措施,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内控体系架构,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效能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说明》,形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十四、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审议 2024 年度及任期高管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任期高管考核方案,该方案从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和管理效能考核评价两个维度,对公司高管 2024 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评价。
公司关联董事刘锋、徐燕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十六、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