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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特发信息: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9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
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李明俊女士因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李明俊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明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明俊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李明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明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等方面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补选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705.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文亚,男,1974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运发集团审计部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部审计经理,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总监,深圳市远致投资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合规风控部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洪文亚先生未持有特发信息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文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和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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