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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25-09-26


债券简称:21 侨城 02                                债券代码:149343
债券简称:21 侨城 04                                债券代码:149354
债券简称:21 侨城 06                                债券代码:14943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五 年 九 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 号”文核准,深
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含 88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存续债券分别为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21 侨城 01”、“21 侨城 02”),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于 2021 年 1 月发行
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21 侨城 03”、“21 侨城 04”),发行规模 20 亿元;于 2021 年 4 月发
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以下简称“21 侨城 05”、“21 侨城 06”),发行规模 17.6 亿元。

  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并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9 月 20 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现就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0 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振高先生和副董事长、总裁刘凤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振高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凤喜先生因工作调动,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张振高先生和刘凤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

  (二)发行人新任董事长情况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0 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在总裁职位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吴秉琪先生代行总裁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三、本次重大事项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人员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此次董事长、总裁变动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