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1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212,965,894.74 元,母公司净利润 550,136,482.1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5,017,988.47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930,426,771.44 元,
扣除 2023 年度分红 209,181,864.40 元及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 261,477,330.5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4,886,070.19 元。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在保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4 年末
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
(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188,263,677.96 元。如该预案获得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49,741,008.46 元(含 2024 年前
三季度现金分红 261,477,330.5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211.18%,占母公司报表 2024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47.10%,占合并报表
2024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9.8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指标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9,741,008.46 261,477,330.50 313,772,79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2,965,894.74 467,351,812.75 952,451,389.60
合并报表 2024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549,934,712.65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54,886,070.1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4,991,135.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母净利润(元) 544,256,365.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024,991,135.56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中的 2024 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拟实施的 2024 年度现金
分红(分红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和已实施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2、上表中的 2023
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已实施的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1,135.5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 2012 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