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45 深市 深纺织A


首页 公告 深纺织A: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

深纺织A: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7

深纺织A: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公告编号:2022-4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均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现金管理产品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可能低于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购买
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五)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产品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产品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现金管理产品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可能低于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的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风控审计部负责对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上述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

    (二)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