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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9 深市 中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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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关于子公司中标浙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EPC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11-24

    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2009-0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浙江LNG 接收站项目储罐EPC 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各方签署合同。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签署生效日起60 个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由于工程的建设、运行调试期为36 个月,合同的实施未来面临原材料采购
    的价格波动、汇率风险等不确定性。
    4.合同履行对公司2009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TGE Gas Engineering GmbH(简称“TGE”)
    本公司持有TGE 60%的权益。GASFIN INVESTMENT SA 持有TGE 40%的权益,
    GASFIN INVESTMENT SA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100 万欧元
    注册地:Mildred-Scheel-Strasse-1, Bonn 53175, Germany
    主营业务:TGE 总部设在德国波恩。前身为乔特波气体工程有限公司,是拥
    有25 年经验的独立项目总承包商。主要业务为在LNG、LPG 及其他石油化工气体
    的存贮、处理领域,为客户提供EPC(交钥匙总承包)或EP+CS(设计、采购和
    建造监察)等技术工程服务。主要服务项目包括:大型LNG 进出口接收站、中型
    LNG 分销和卫星站储存罐区;大型LPG、乙烯、丙烯和液氨等石油化工气体进出
    口接收站和储存罐区;LPG 重整、CO2 液化等气体处理工厂等。
    (2)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 号8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2,396,051 元
    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罐式装备、机场设备制造和销
    售服务。
    (3)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CNOOC ZHEJIANG NINGBO L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邱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335,000,000 元
    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 号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的建设、管理,液
    化天然气的运输、储存、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
    的项目),与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及相关设施配套设备的销售和维修。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TGE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无。
    3.合同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是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51%的子公司,而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8年11月,浙江LNG接收站项目业主—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公司对浙
    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EPC合同进行招标。业主近日确认,TGE—中国成达工程有
    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已被选作浙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的设计、采购及建设合同
    (EPC)的中标方。
    1.交易价格:预计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2 亿元,不超过14 亿元。
    2.结算方式:电汇(T/T)
    3.协议签署时间:2009 年11 月19 日
    4.协议生效条件:合同各方签署
    5.协议生效时间: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
    6.履行期限:合同签约生效日起60 个月
    7.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
    按照行业惯例,合同方要求本公司为TGE 实施合同提供母公司保证函。本公
    司作为TGE 母公司,保证TGE 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TGE 无法履行,母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最大可能赔偿金额约为14 亿元人民币。
    3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合同的中标及履行,将在未来对本集团的能源、化工装备业务的拓
    展及成长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预计将为本公司未来三年带来12—14 亿元的
    收入增长。由于工程的建设、运行调试期为36 个月,合同的实施未来面临原材
    料采购的价格波动、汇率风险等不确定性。
    2.该合同对本集团业务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本集团主要业务未因履行合同
    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中集集团关于为TGE 承接浙江LNG 接收站项目储罐EPC 合同提供保证函的
    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未来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及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EPC 合同;
    (2)董事会决议。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