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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拥有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四大业
务板块,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人民币,下同,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文茜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明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子健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为 82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
少 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61 万元,内控审计 20 万元,审计意见书 1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2024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所派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公司审计业务均未超过 5 年),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年度审计机构及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均反馈明确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任年度审计机构无书面陈述意见。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支持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与前任年度审计机构沟通,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单位选聘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单位选聘方案、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并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2025 年 11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82 万元,其中:财务审

计 61 万元,内控审计 20 万元,审计意见书 1 万元,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