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桑达 A 股票代码:00003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桂林 李世辉 孔繁敏
宋云锋 唐乐民 孔雪屏
姜军成 穆国强 孙秀丽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晓亮 李安东
王江舟 蔡宏展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4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2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3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5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阅地点...... 3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深桑达、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发行 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
A 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
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Sed Industr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0032
证券简称 深桑达 A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13,795.923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 号桑达科技大厦 15-17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桂林
邮政编码 518057
联系电话 86-755-86316073
传真 86-755-86316006
公司网站 www.sedind.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517431
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
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
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研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交通通
讯设备(生产场地营业执照另行办理)、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
化设备、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检测设备、税控设备、税
控收款机(不含限制项目)、半导体照明产品;电子信息系统工程、
经营范围 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
安装、调试、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
备及产品、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调试、销售;
软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监控系统
项目的设计、开发、咨询;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卖、专控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 523 号外贸企业
审定证书规定办理;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仓储服务、国内外货物运输及代理服务(需许可经
营项目另行办理申请)。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2023 年 11 月 21 日,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4、2024 年 8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5、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注册程序
1、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桑达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 010003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中信
建投证券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199,999,996.58 元,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 010002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发
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220,077 股,发行价格 15.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6.58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584.97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