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事项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5 年 3 月 6 日(即上一期诉讼公告披露日)至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66 件,
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699,374,794.33 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23 年年报数据)的 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计 13 件,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01,351,600.68 元;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 53 件,涉案金额为
人民币 98,023,193.65 元。
1、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淄博高新
城市投资 建设工
运营集团 程施工 (2025)鲁
1 中电系统建设工 有限公 / 合同纠 03 民初 山东省淄 一审中
程有限公司 司、淄博 纷诉讼 206,911,419.04 25 号 博市中级
高新城市 案 人民法院
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 新疆中部 建设工 乌鲁木齐
2 程第二建设有限 合盛硅业 / 程合同 179,054,992.1 (2025)新 市中级人 一审中
公司 有限公 民法院
司、合盛 纠纷诉 01 民初
硅业股份 讼案 51 号
有限公司
新疆中部 建设工
中国电子系统工 合盛硅业 程施工 乌鲁木齐
3 程第二建设有限 有限公 / 合同纠 83,071,743.4 (2025)新 市中级人 一审中
公司 司、合盛 纷诉讼 01 民初 民法院
硅业股份 案 52 号
有限公司
胜华新能源科技 中国电子 建设工 (2025)鲁 东营市垦
4 (东营)有限公 系统工程 / 程施工 0505 民 利区人民 一审中
司 第四建设 合同纠 68,568,000 初 1003 法院
有限公司 纷 号
中国电子系统工 新疆中部 建设工 乌鲁木齐
5 程第三建设有限 合盛硅业 / 程合同 (2025) 市中级人 一审中
公司 有限公司 纠纷诉 49,925,595.23 新 01 民 民法院
讼案 初 210 号
杭州源玺
医药科技 建设工 (2025)
中国电子系统工 有限公 程施工 浙 0114 杭州市钱
6 程第二建设有限 司、泰德 / 合同纠 27,456,653.5 民初 塘区人民 已撤诉
公司 医药(浙 纷诉讼 3331 号 法院
江)股份 案
有限公司
江苏锦柏
建设工程
有限公 建设工 (2025) 徐州经济
中国电子系统工 司、徐州 程合同 苏 0391 技术开发
7 程第二建设有限 经济技术 / 纠纷诉 22529288.31 民初 区人民法 一审中
公司 开发区金 讼案 4856 号 院
龙湖城市
投资有限
公司
中国建筑 建设工
中国电子系统工 第八工程 程施工 青仲预 青岛仲裁
8 程第二建设有限 局有限公 / 合同纠 14,871,385.85 (2025) 委员会 仲裁中
公司 司 纷仲裁 第 593 号
案
中国电子系统工 变形积 木 买卖合 石裁字
9 程第四建设有限 (成都)科 / 同纠纷 【2025】 石家庄仲 仲裁中
公司 技公司、北 仲裁案 10,610,279.45 第 0314 裁委员会
京思弈 婓 号
拓科技 有
限公司
其他 57 件 36,375,437.45
合计 699,374,794.33
2、相关重大案件详细内容
(1)案件名称: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
原告: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206,911,419.04 元
诉讼请求:
① 判令被告 1 支付工程款 194,061,044.57 元;
② 判令被告 1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2,750,374.47 元;
③ 判令被告 1 支付因工期延误、停窝工造成的损失 100,000 元(暂定,最
终以鉴定结果为准);
④ 判令被告 2 与被告 1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⑤判令原告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在被告的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⑥判令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用、诉讼担保保险费、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如有)等相关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起诉主张:双方于 2022 年 8 月签订淄博高新区智慧低碳创新产业园(二期)
机电总承包合同,原告按约施工,项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完工但未办理验收结
算。原告主张依据《建工解释(一)》相关条款,以工程被擅自投入使用之日的
2023 年 4 月 17 日为竣工日期,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1.941 亿元、窝工
损失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进展:目前已经立案,正在一审中。
(2)案件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案 1
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
被告: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179,054,992.1 元
诉讼请求:
①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案涉工程合同;
②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 169,228,930.51 元及利息;
③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窝工费、二次进场费、机械增加费、管理费等费用暂计 6637745.3 元及利息;
④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⑤判决原告在案涉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承建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⑥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因本案纠纷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起诉主张:2023 年 8 月,中电二公司承接被告的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
司硅基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后案涉项目因被告原因停工,被告不断拖延结算,遂起诉维权。
案件进展:目前已经立案,正在一审中。
(3)案件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 2
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83,071,743.4 元
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 80,746,788.6166 元及利息暂计2,324,954.78 元;
②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③判决原告在案涉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承建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④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因本案纠纷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起诉主张:2023 年 2 月,中电二公司承接被告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硅基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后被告不断拖延结算,遂起诉维权;
案件进展:目前已经立案,正在一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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