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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1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

10日在本公司二期五楼会议中心1#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谭文鋕董事长主持,以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 2017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会工作

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121,622,984.1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21,622,984.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6,421,867.19元,减去 2017年度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73,562,968.15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1,235,914.85元。

    经综合考虑各类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董事会提出公司2017年度

                                   第1页共9页

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以2017年末总股本1,471,259,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562,968.15元,占2017年度公司合并

净利润的13.59%。剩余未分配利润1,057,672,946.70元转入下一年度。该事项需

提请公司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8-02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协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万元(为境内控股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公司不承担事务所派员到公司审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8-02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8-024号《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第2页共9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17年度计提/补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36,361,577.16元,同意2018 年对账面金额约 4,442,631.17 元的资产进行核销/处置。(详见同日公告2018-018号)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核销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2018-02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在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用DF、NDF、期权买入、卖出外汇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月;同意在余额不超过等值18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利率互换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同意在平均每年掉期交割的金额不超过等值18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掉期业务。(详见同日公告2018-019)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18-024号《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立信用证、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海外代付、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经营周转、财资产品等,具体如下:

 1.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12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

     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不超过9

                                  第3页共9页

     亿元人民币最高保证额度,用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东莞、开发成都     等)在该行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2.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等值 8 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

     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4.  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3亿元人民币、期

     限不超过2年;

 5.  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

     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7.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8.  以信用方式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9.  以信用方式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

     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0.以信用方式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000万美元、

     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1.以无抵押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8,000万美元、

     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2.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3.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园区支行申请等值1.8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4.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5.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

                                  第4页共9页

     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6.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支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7.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8.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

     信额度

 19.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

     信额度

 20.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

     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1.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2.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3.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天安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4.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5.全资子公司开发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