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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5-64 号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上述8名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推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唐小平先生(董事长)、蔡丽莉女士、张志民
  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刘强先生、邓映萍女士、王航军先生
      独立董事:李东辉先生、胡彩梅女士、宋少华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推举,董事长唐小平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
  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2号)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51号)。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唐小平  蔡丽莉、张志民、刘强、王航军

2  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李东辉  唐小平、王航军、宋少华、胡彩梅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彩梅  刘强、王航军、宋少华、李东辉

4  提名委员会                宋少华  张志民、邓映萍、胡彩梅、李东辉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东辉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蔡丽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李鹏先生、张戈坚先生、倪卉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刘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张戈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陈倩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戈坚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倩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82212043

  邮箱:000011touzizhe@szwuye.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 39 层

  三、部分董事、高管换届离任情况

  根据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王戈先生、谢畅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王航军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蔡丽莉女士,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经济学硕士。1995 年起在深圳市国税局工作,曾任深圳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蔡丽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鹏先生,1976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
学学士,中级经济师。1999年7月起在本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历任本公司发展管理部副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戈坚先生,1975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1997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审计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历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成本控制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戈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倪卉川女士,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曾就职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城市更新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城市设计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2017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香港利基控股有限公司顾问。2024年10月起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倪卉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强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硕士。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构事业部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中心资金计划部部长,广船国际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兼资金计划部部长、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3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刘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倩颖女士,1995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金融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9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现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倩颖女士已于 2019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