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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深振业A: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 振业 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会临时负责人李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503,708,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3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99,466,8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9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4,241,87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14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4,320,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8,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4,241,87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1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10,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6%;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7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05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02%;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9%。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10,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6%;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7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05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02%;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9%。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10,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6%;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7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05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02%;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9%。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95,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8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8%;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662%;反对
81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498%;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3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813,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2%;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6%;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4,8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690%;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02%;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算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00,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8%;反对
9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6%;弃权 10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2,1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6605%;反对
90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347%;弃权 10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
次定期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听取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分别对 2022 年度
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情况、项目现场考察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兰天律师、谢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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