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之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
股票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B股股票自2014年6月4日起停牌。
2、公司本次B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39港元/股,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
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本公司B股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
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数量相应的万科B股股份。
3、选择希望继续持有公司B股至其转换上市地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
交易的B股股东,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无需行使本次
B股现金选择权。
4、若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超过B股总股份数的三分之一,即申报股
份数若超过438,318,489股,现金选择权方案将不予实施,现金选择权将不予
清算交收(即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将无效),万科B股将复牌并继续于深交
所B股市场交易。
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的方案于2013年2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3
月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
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9号),核准本公司将现有的1,314,955,468股境内上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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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等事项。2014年5月21
日,就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申请事宜,本公司收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
经申请,本公司B股股票自2014年6月4日起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14
年6月3日为公司B股股票最后交易日。此后公司B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
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B股将不再交易。2014年6月6日,现金选择权将派
发到除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IC和惠理以外的B股股东的账户。
受提供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的华润、GIC和惠理的委托,现将现金选择权实施方
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2013年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站(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万科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及挂牌交易的方案》全文及相关文件以及之后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将发
出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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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就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
交易申请事宜,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并已于2014
年5月21日收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
2、经申请,本公司B股股票自2014年6月4日起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14
年6月3日为公司B股股票最后交易日。此后公司B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
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B股将不再交易。
3、为充分保护公司B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实施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
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目的,公司已安排第三方华润、GIC
和惠理向万科的全体B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39港元/股。
同时GIC和惠理就其所持有的总计283,511,314股公司B股(占公司B股总股数的
21.56%)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
除已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GIC和惠理外,本次方案中其他B股股东可选择在现
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期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B股以12.39港元
/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未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未有效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
股股东将继续持有万科B股票至B股转换上市地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提请B股股东慎重判断行使及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
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的议案》,本公司
A股股东不享有现金选择权。
4、选择希望继续持公司B股至其转换上市地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的B股股东,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无需行使本次B股现金选
择权。
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在为本次方案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中,华润和GIC
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他们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计入公众持股量。
因此,即使香港联交所能够给予公司公众持股量为8%的豁免,华润和GIC最多只能
收购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5%的B股股份,接近B股总数的三分之一,否则公司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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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满足香港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有鉴于此,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
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超过B股总股份数的三分之一,即申报股份数若超过
438,318,489股,本次方案将不予实施,现金选择权将不予清算交收(即现金选择权的
行权申报将无效),万科B股将复牌并继续于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
6、预计公司本次B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及派发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
交易日,即2014年6月6日。B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为股权登记日及派发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至第五个交易日,即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期间的交易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