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20 浙江东方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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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名称: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证监行业: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 上市日期:1997-12-01
  • 流通市值:217.22亿
  • 股东人数:-11.71%
  • 资产负债:66.1800%
  • 每股收益:0.12元
  • 人均持股:110000.00元
  • 筹码集中:非常集中
  • 法人代表:王正甲
  • 证券类别:上交所主板A股

浙江东方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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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户数
*最新 2025-09-30 股东人数157672户,较上期 -241.02户,较上期变化 -13.26%

浙江东方股票每股收益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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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浙江东方十大股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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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十大股东总持仓比变化

*浙江东方十大股东最新记录

浙江东方龙虎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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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日期 上榜原因 买入额 卖出额 席位净额 操作
2025-02-14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2.33亿 2.62亿 -2895.73万 查看
2025-02-1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3.65亿 5.84亿 -2.18亿 查看
2025-02-1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的证券 185.53亿 185.53亿 0 查看
2025-02-12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6.33亿 8.18亿 -1.84亿 查看
2025-02-1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4.39亿 4.12亿 2733.53万 查看
2025-02-10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10.04亿 21.55亿 -11.5亿 查看
2025-02-0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5.53亿 10.93亿 -5.4亿 查看
2025-02-05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7629.96万 1302.18万 6327.77万 查看
2024-11-28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2.09亿 1.3亿 7886.68万 查看
2024-10-14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9328.42万 1.54亿 -6139.98万 查看

浙江东方公司信息

曾经用名
浙江东方->G浙东方
公司简介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国资委下属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企业,成立于1988年,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完成资产重组后,公司成为一家拥有信托、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基金投资与管理、财富管理等多项金融业务的控股集团,实现了从传统外贸企业到浙江省省属国有上市金控平台的跨越式发展。2018年3月,更名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在证监会行业分类变更为“金融业”。2020年,公司发起成立长三角金控研究专委会,并召开首届长三角金控研讨会。2022年,公司完成定增发行、中韩人寿引战增资、商贸板块重组整合三件大事,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2023年,公司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名单,并在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及2024年浙江省国资委“双百企业”专项评估中获得优秀评级。近年来,公司荣获中国道德企业奖、中国上市公司“金质量·优秀党建奖”、中国百强最佳管理运营奖、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全国百强榜、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浙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30强,入选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中国上市公司ESG领先100案例、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核心业务涉及金融、类金融等。此外,公司还持有杭州联合银行、永安期货、华安证券等金融企业股权。近年来,浙江东方紧紧围绕金控平台建设,在党建引领、公司治理、战略协同、业务创新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陆续完成房产剥离、商贸板块重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和各金融公司增资引战,精准有序搭建以人才、风控、协同、数字化为重点的现代金融管理架构。公司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聚焦金融主责主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金控平台。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按商务部核定目录经营),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电设备、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矿产品(除专控)、医疗器械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不含海员),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技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